医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湛江校区学生缴纳2023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费及核对参保信息的通知

作者:黄志红   来源:门诊部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我校2023年度(2023年的11日至20231231日)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请学生工作部(处)支持与协调学生医保工作,请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认真做好本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宣传工作,使每位学生都知晓与本人息息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积极发动学生自愿购买参保(2023年度学生医保费未在学费中代扣缴)和组织核对确认参保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湛江校区所有在校学生。在一个保险年度内(202311日至20231231日),已参保学生(包括在校、毕业、休学、结业、肄业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被注销学籍的学生)都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湛医保[2022]55号文规定:2023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三、缴费起止时间

2022111-20221130日 ,逾期未缴费视作自愿放弃参保。

四、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

五、缴费流程

关注“广东海洋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智慧财务→结算平台→登陆账号(学号)→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港澳台学生初始密码为六个6)→医保缴纳→点击代收医保费→立即支付→微信支付即完成。(首次登陆→绑定手机号→设置新密码)。

六、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医保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不能重复参保,已缴费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开始后(202311日),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七、核对确认参保学生信息

(一)门诊部将已缴费学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整理返回学院,学院再次核对确认参保学生信息。2022121-5日,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老师在企业微信中联系门诊部医保负责人黄志红,领取参保学生名单电子版。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其本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免出现参保学生因信息错误,患病后医疗费用不能正常报销的情况。学生对其亲自签名确认后的个人信息承担所有责任。

(二)完成时间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须在20221215日前将学生签名确认的纸质版的《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参保学生名单》及《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参保学生信息更正表》(如有需要更正的填写)交至湖光校区门诊部医疗保险受理处(校门诊部A楼三楼416室),纸质表格上必须有学生本人签名、学院负责人签名、所在单位公章。各学院收集学生信息更正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zb@gdou.edu.cn

(三)上报市(区)社保局

缴费截止日期后,校门诊部按要求将全校参保学生信息进行整理,填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批量增(减)员表》汇总表,于20221231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章区社保局。

(四)参保信息修改

202311日以后,参保学生如发现信息有误(特别是名字、身份证有误)需自行与湛江市麻章区社保局联系,更正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59-3305568)。

(五)医疗保险报销受理部门

医疗保险报销由校门诊部负责受理。

湖光校园服务电话:0759-2383773,黄医生;

海滨校园服务电话:0759-3295784,杨医生。


附件1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参保学生信息更正表

附件2:湛江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广东海洋大学门诊部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