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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三个校区学生缴纳2025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作者:门诊部   来源:门诊部      发布日期:2024-10-22   浏览:

关于湛江三个校区学生缴纳2025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我校2025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湛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学生工作部支持与协调各学院湛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参保宣传工作,使每位学生都知晓与本人息息相关的湛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相关信息,积极发动学生自愿缴费参保(2025年度学生湛江城乡居民医保费未在学费中代扣缴)和组织核对确认参保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湛江三个校区所有在校学生。在一个保险年度内(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医保待遇享受期,已参保学生(毕业生同样享受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按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二、缴费标准

湛医保〔2024〕58号文规定:湛江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缴费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 ,逾期未缴费视作自愿放弃参保。

四、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

五、缴费流程

关注“广东海洋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智慧财务→结算平台→登录账号(学号)→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港澳台学生初始密码为六个6)→医保缴纳→点击代收医保费→立即支付→微信支付即完成。(首次登录→绑定手机号→设置新密码)。

六、注意事项

(一)有意愿参加学校2025年度湛江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缴费参保前,学生应主动询问家长自身参保情况,已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请在湛江参保前向原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暂停缴费状态,避免出现重复参保扣费,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东省内学生在湛江参保前可在“粤医保”小程序上申请办理户籍地停保。

(二)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要求: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七、核对确认参保学生信息

(一)门诊部将已缴费学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整理返回学院,学院再次核对确认参保学生信息。2024年11月18-20日,请各学院指定1名老师在企业微信中联系门诊部医保负责人孟雪萍,领取参保学生名单电子版。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其本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香港澳门的学生需提供港澳通行证上H开头的号码,有姓名更改的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打印纸质版参保名单核对并签字确认,以免出现参保学生因信息错误,患病后医疗费用不能正常报销的情况。学生对其亲自签名确认后的个人信息承担责任。

(二)完成时间

各学院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将学生签名确认的纸质版的《2025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参保学生名单》及《2025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参保学生信息更正表》(如有需要更正的填写)交至湖光校区门诊部医疗保险受理处(门诊部A楼三楼316室),纸质表格上必须有学生本人签名、学院负责人签名、所在单位公章。各学院收集学生信息更正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zb@gdou.edu.cn。

(三)上报市(区)医保局

缴费截止日期后,门诊部按要求将全校参保学生信息进行整理,填写《湛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汇总表,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和湛江市麻章区医疗保障局。

(四)参保信息修改

2025年1月1日以后,参保学生如发现信息有误(特别是名字、身份证号码有误)需自行与湛江市麻章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0759-3306867),更正相关信息。

(五)湛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受理部门

湛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由门诊部负责受理。湖光校区:0759-2383773,孟医生;海滨校区:0759-3295784,刘医生。

阳江校区结合校区实际,按照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执行,由校区后勤服务部负责统筹。


附件:1.湛江三个校区学生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2025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参保学生信息更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