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门诊部(原校医院)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守则
1、明确 “一切为教学、科研服务,一切为师生服务”的办院指导思想,以病人为中心,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均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时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硬底鞋、拖鞋,保持安静、整洁,不迟到早退,不随便离岗、串岗。
3、处置操作时戴工作帽、口罩,手上不戴首饰,不穿工作服进饭堂或出医院办私事。
4、文明行医,对病员的态度亲切和蔼,语言温和,不恶语伤人;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不准与病人及家属争吵、斗殴,不准训斥病人。
5、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准推诿病人,对急诊、重症病人,应及时接诊抢救;对于医院限于技术或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尽快转送上级医院。如病人病情较重,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或由医护人员护送,并写一份病历摘要,交接收医院参考。
6、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遇到临时紧急任务时必须互相合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上班时间不吵架,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
8、医、护、药人员轮流值班,需请假者,应事先经医院领导批准;未经医院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9、严格执行湛江市物价政策,收款处按处方或收费通知单所划金额收费,不得随意改动,严禁乱收费,漏收费者必须追补交漏收款,追不回的,由当事人补交;各科室不得私自收取病人现金(含一次性用品,各种处置费等),如有违反者,扣罚当事人收款金额2倍的奖金。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结帐上报学校财务处。
二、体检工作制度
1、医院在学校主管领导的直接管理下,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2、新生入学体检在新学期的第一周内进行,按省招生办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后方能注册入学;在校学生三年级体检一次,学生体检表毕业时转入学生档案。
3、教职工体检每年进行一次,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体检后的结果按册登记后入档保管,以备今后继续使用或查阅。
4、体检前,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及有关医务人员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安排体检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对年老、孕妇、伤病、残者优先体检。
6、教职工及学生因故未来体检者,要及时再次通知,抓紧时间补检;对体检发现健康问题者,建议到上一级医院作进一步诊断治疗。
7、体检结束后,要做好登记工作,专册入档保管,对体检结果有异常的学生,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疫情报告制度
1、甲类传染病,由接诊医生立即用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立即电话报告湛江市湖光医院保健科,报告时限6小时。
2、乙类传染病,由接诊医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预防保健科汇总后报送湛江市湖光医院保健科,报告时限12小时。
3、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是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传染病管理,报告时限与方式和甲类传染病相同。对集体发生的传染病应立即报告校领导。
4、其他特殊的传染性疾病,按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
5、保健科设专职疫情监督员,检查疫情报告情况,检查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收取、登记并及时报告,其他科室由医疗与护理科科长检查监督疫情报告情况。
6、临床医生在接诊中,发现或疑似传染病患后,要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7、传染病漏报率应为0。
四、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对危重患者,应及时进行抢救,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2、抢救工作由值班医师、护士互相合作进行,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及校领导。
3、抢救室内急救医疗器械由专人保管,每天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
5、在医生未到以前,护士应根据病情需要给与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抢救措施;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大声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才能执行;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要保存完好,在抢救完毕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根据抢救经过补写医嘱。
6、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记录,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7、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
五、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1、严格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抢救病人时口头医嘱,需要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3、医嘱不清楚或未签名,不注明时间、剂量、用法时,护士应问清楚及补上后,方可执行。
4、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给药、输液、输血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多种药物合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6、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并登记,确定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注意观察输血过程,输血结束后,保留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对。
7、无菌手术操作前,须查对用物灭菌日期及物品质量。
六、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实行轮流值班制度,由医疗与护理科科长统一安排。
2、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医师应准时到岗进行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危重及留观病人应床头交接,必须做好危重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情况等记录,并签字负责。
4、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工作随时进行。
5、认真诊查病人,了解病情,做好病人的观察、治疗等工作,并完善病历及各种记录。
6、检查督促医嘱执行情况,指导护士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值副班及晚班的医师,接到出诊通知时,要及时出诊。
七、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护士实行轮流值班制,由医疗与护理科副科长(护理)统一安排。
2、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护士应准时到岗接进行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危重及留观病人应床前交接,必须做好危重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情况等记录,并签字负责。
4、严格执行医嘱,认真查对,经常巡视病人,并完善护理病历及各种护理记录。
5、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治疗、护理工作随时进行。
6、及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交下一班护理人员。
7、值班护士负责接听120急救电话,用简单的语言询问伤者的病情及出事地点,及时通知医师及救护车出诊,遇重大事件须准确记录接听电话时间及出诊时间。
7、交接班时,要当面清点重要的药品、器械,专册记录,签名登记。
8、接到重要通知应登记时间,并及时报告有关的领导。
9、值班护士如有使用急救箱内的药品及物品,须及时补齐再交给下一班。
八、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医护人员应由具有相当技术资格、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2、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特色专科门诊。
3、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一律不得推诿病人。
4、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规定书写病历。医疗与护理科科长应定期检查医疗质量。
5、对疑难重症病员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转送至上一级医疗机构诊治。
6、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7、对危重病人、老、弱、残、孕妇等要予以优先照顾。
8、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医院条件只进行一定范围的手术;医师要加强对换药、治疗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10、门诊医师要采用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的负担。
11、诊室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九、门诊挂号收费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
2、挂号员必须做好挂号的准备工作,备好挂号券、门诊病历、零钱、发票等。
3、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初次就诊或随身未带门诊病历本者,要求在挂号时一并购买。
4、挂号单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须挂两张号。
6、转方购药,须挂号后方可办理。
7、病人在门、急诊观察室留观,因病情需要继续用药可使用附方免挂号。
8、收费应准确无误,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妥善处理病人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方可退款。
9、收费款须逐日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在规定时间内将收费款上交学校财务部门。
十、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1、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3、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需要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4、每张处方笺限一位患者的用药。
5、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要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6、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即用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来书写、不能使用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能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的用语。
7、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填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8、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10、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医师必须注明过敏实验以及结果的判定。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来表示处方书写完毕。
12、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13、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14、处方由药房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十一、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1、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2、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4、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5、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
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6、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诊断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7、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开具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由具有相当技术资格、有一定经验的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工作。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保持完好,由专人管理,固定位置放置,便于使用,每日检查,及时补充、更新。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急诊室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室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医师要完整书写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7、值班司机、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出诊制度,并做好各项登记。值班救护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保证救护车车况良好,随时可出车,抢救中司机有责任配合医护人员工作,回院后应整理好车内环境卫生,将担架放回车上。
十三、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做好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初步总结并做好记录。
十四、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
3、值班护士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活动并及时记录。
4、对留观的病员,值班医护人员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时书面交班。
十五、注射室工作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医嘱执行,遇不清楚或有疑问者,护士必须向医师咨询清楚后才能执行,对容易导致过敏的药物,必须做好常规过敏试验,按规定观察结果,注射后嘱门诊病人休息30分钟后方能离开,如发生药物反应或意外,应及时报告医生并积极进行抢救。
2、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病人要热情体贴,耐心细致,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抢救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5、各种物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
6、室内要保持整齐清洁,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室内每天要清扫和拖地,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十六、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申领,上报损耗,严格执行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一次。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的要重新灭菌。
十七、理疗室工作制度
1、凡需理疗者,经医师(技师)检诊后,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向病人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好记录,存入门诊病历供医生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医生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的,要及时通知医生。
4、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及时拔去电源插头并擦拭干净,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和红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5、在进行治疗时,要加强巡视,密切观察病人,防止发生烫伤等意外,如发现不适或电压不稳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十八、高压消毒锅房工作制度
1、高压消毒锅是医院供给医用物品消毒的主要消毒设备之一,保证全院医疗、消毒物品方面的供应。
2、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高压消毒锅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3、高压消毒锅房根据需要定期开锅,专设值班人员,保证医疗工作的随时需要。
4、认真做好高压消毒锅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5、不断总结使用操作技术,节约用电,及时清理污垢,防止堆积。
6,及时做好高压消毒的登记工作。
十九、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处方进行详细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急诊处方优先处理。
2、药剂人员发现处方有误,不得擅自涂改,应立即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3、配药时要遵守各项调配操作规程,口服药品不得用手取。
4、毒、限剧药及麻醉药品专柜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5、药袋要标明患者药名、用法,发药时要向病人说明注意事项。
6、标签要标明药名、剂量、药价,字迹要端正清楚。
7、购进新药,应及时通知医生使用。
8、定期对药房药品进行清查,发现积压或近期药品,要主动与医师联系,以便及时使用,避免药品过期而造成经济损失;发现过期、霉变药品,及时请示报损。
9、做好处方装订和保管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10、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药房,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二十、药库管理制度
1、药库管理人员要和药房及使用药物科室密切联系,了解药物使用情况,参加购药工作。
2、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药库人员负责验收,检查实物与原始单据的数量、规格、质量、有效期、批号、厂家等,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物应按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过期、失效、虫蚀、鼠咬、霉坏变质等,做好定期检查工作,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花。
4、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应填写领药单,双方当面点清,并在领药单上签字,作为药库记帐凭证。
5、对毒药、剧药、麻醉药品的使用,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严格执行。
6、药库每季度清点药物一次,要求帐物相符,发现帐物不符、或药物霉坏等,要检查原因,提出理由,经医院领导同意后做出处理。
二十一、购药制度
1、购药计划由药房和药库两位同志制订,应根据医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门诊医生用药情况、不同季节发病率、医院过去同期资料、储备量等为基础审定初稿,报院长批准,上交学校审计处审计后购买,购药款统一由学校财务处转账。
2、药品购回后,由2人以上验收签名。
3、药房用药填写领用单后由药库领出,并在帐本登记。
4、霞山门诊部、海滨门诊部药房的用药要统一填写领用单,由药库领出,并在帐本登记。
5、医院收取药费款(包括霞山门诊部、海滨门诊部)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上交财务处对帐。
二十二、关于患者自带药品应用的规定
1、患者必须有在正规公立医院就诊的病历、注射单和收费发票。
2、正规公立医院以外的诊所、药店所购药品一律不予使用。
3、药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
4、若为需要皮试药品,应在外院皮试结果阴性并至少应用过一次。
5、自带疫苗等生物制品应由疾控部门等开出处方方可应用,并需有详细的应用说明。
6、患者需在我院门诊的转抄处方上签字。
7、医护人员应用前要认真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注意药品的使用剂量、给药途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事项。
8、医生在转方时应重建我院病历并记载原就诊医院、诊断、处方药物,并写明是否自带药物。
9、药剂人员应转本院治疗单。
10、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反应,容器及残液样品保留72小时,并登记。
二十三、放射室工作制度
1、各项X光检查,须由临床医生填写申请单(包括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投照部位等)。
2、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及时报告,一般的透视随时报告结果,一般的照片一天内报告结果。
3、检查前须核对患者姓名,严格掌握X 光检查的适应症,并做好危重、体弱、年老、伤病员的照料或救护工作。
4、X光照片均由X光室保管,检查完毕的照片应做好登记、归档和保管工作,如需借阅,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健康检查。
6、X光机应专人管理,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定期检修,注意安全。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对患者用过的器械物品,做好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二十四、检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主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6、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7、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二十五、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心电图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要求床边检查的须注明“床边”两字,需急查的要写“急”字。
2、检查前须核对患者姓名,检查完毕后所发的报告若是不正常心电图的,须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一份连同心电图纸保存,并做好登记、归档和保管工作,如需借阅,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3、重危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心电图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实际。
5、经常研究心电图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了解仪器的性能,经常对仪器进行清洁、保养,保持室内整洁有序,注意安全用电,严防差错事故。
7、心电图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二十六、B超室工作制度
1、各项B超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
2、检查前须核对患者姓名,对检查前要求有特殊准备的病人,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重危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检查完毕后所发的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一份保存,并做好登记、归档和保管工作,便于以后查对。
5、B超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6、经常研究B超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室内整洁有序,注意安全用电,严防差错事故。
8、B超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二十七、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起草全院性的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
3、负责文秘工作。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文件的传递、传阅要及时,拟办意见要恰当,领导阅批后的文件,要认真落实和催办;处理后要及时将结果、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要向来文的领导机关汇报。
4、负责医院行政文件的草拟、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对科室以医院的名义草拟的公文进行具体审核,所有医院发文必须经院办核稿后,由院长签发。
5、具体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院长及各种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沟通行政科室之间某些工作方面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6、严格按照印鉴及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医院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医院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院宣传报道稿的采写、审核、编发,负责与学校宣传部联系,并处理各种有关医院公众形象方面的事务。
8、负责医院文印、内外勤务、邮电通讯、信访接待等工作。
9、每年年终按院长安排,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奖酬金。
10、承办日常行政事务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十八、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建立和妥善管理健康体检资料及各种保健资料。
2、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及疫情报告工作;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制订传染病的防控方案,指导全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定期检查传染病报告执行情况及医院消毒情况,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每月对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实施检查、监督和总结。
5、定期进行学校环境卫生、游泳池卫生及教室照度检查和总结。
6、在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学生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开展学校社区传染病、慢性病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统计工作。
二十九、救护车使用管理制度
1、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随便调作他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须经领导批准。
2、救护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遇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出车,可由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转诊或会诊用车。每次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包括用车日期、时间、班级、姓名、电话、诊断、医生签名等,用车完后司机必须填写用车全过程时间等情况。
3、救护车平时停放车房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要建立救护车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三十、被服供应室工作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烫平,按要求折叠,做好供应工作。
2、被服每周星期三、星期日由清洁员负责收集,按时清洗,及时供应临床科室使用。
4、被服消毒、洗涤、供应要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供应室的洗衣机、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等;做好洗衣机的维修、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