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报销指南
一、学生校外门诊(医保定点医院,药店、诊所除外)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部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复印件下方请按顺序写上:①学院 ②班级 ③姓名 ④学号⑤电话号码); (必需)
3.就诊医院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电子发票一式两份); (必需)
4.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检查单或缴费明细复印件;(必需)
5.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必需)
请按1、2、3、4、5的顺序排列好上述资料。
【门诊报销比例和限额说明】
1.经门诊部医生诊断,因病情需要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诊的学生(门诊部开具转诊证明),其医疗费用报销50%;无转诊证明,报销比例为40%。寒暑假异地就诊不用开具转诊证明。
2.每个保险有效期(1月1日至12月31日),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累计最高限额:普通疾病800元/年•人;外伤 1000元/年•人;传染病和精神(心理)疾病1500元/年•人;狂犬疫苗最高报销300元/人次。年度报销金额累计上限不高于1500元。
二、学生住院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出院前按要求在粤医保小程序提交异地备案申请;广东省内医院出院时在医院内直接医保结算;省外住院需要提供以下报销资料)
1.费用发票原件;
2.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
3.就诊医院的出院小结原件(盖章);
4.就诊医院的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
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复印件下方写上:学院、班级、姓名、学号、手机号码;
6..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复印件下方写上银行卡名称具体到支行,并亲自签名;
7.有购买商业险的患者请将上述材料全部再复印一份,一式两份。
三、报销流程
【湖光校区学生】
1.按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
2.携报销材料到门诊部保险核算室(316室)受理审核,填写相关信息;
3.两周后查看银行卡到账信息;
【海滨校区学生】
1.按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
2.携报销材料到海滨校区医务室交给值班医生受理审核,填写相关信息;
3.两周后查看银行卡到账信息;
四、医保核算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星期三,上午:08:10-11:30,下午:14:30-16:30。
五、咨询电话
0759-2383773(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