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诊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党支部要按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至少上两次党课,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90%。会(课)后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存档、保管等工作。
第二条 组织生活制度。做到组织生活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有监督,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评价与总结,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体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第三条 学习教育制度。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原则,通过学习强国、“第一议题”、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处级及以上党员每年应为分管部门或本支部党员至少上一次党课。
第四条 民主评议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按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就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评议。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开展针对性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请示汇报制度。本支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解决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职权范围的事,必须及时向后勤与产业党委请示汇报。
党员不能按时参加正常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请假。
预备党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第六条 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和途经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及时了解单位内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 党费管理制度。党员应按时缴交党费,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登记,按时交上级党组织。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 考勤记录制度。每一次支委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都实行考勤制度和会议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