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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报销指南

作者:黄志红   来源:门诊部      发布日期:2021-12-06   浏览:

 

一、学生校外门诊(定点医院)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部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复印件下方请按顺序写上:①学院 ②班级 ③姓名 ④学号⑤电话号码); (必需)

3.就诊医院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必需)

4.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做检查,请复印检查单;(必需)

5. 交学费的银行卡的复印件(建行);(必需)

6.填写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核算表。(必需)

请按123456的顺序排列好上述资料。

【门诊报销比例和限额说明】

1.经门诊部医生诊断,因病情需要到湛江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诊的学生(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其医疗费用报销50%;无转诊证明,报销比例为40%

2.每个保险有效期(11日至1231日),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累计最高限额:普通疾病800/年•人;外伤 1000/年•人;传染病和精神(心理)疾病1500/年•人;狂犬疫苗最高报销300/人次。

二、学生住院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费用发票原件;

2.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

3.就诊医院的出院小结原件(盖章);

4.就诊医院的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

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复印件下方写上:学院、班级、姓名、学号、手机号码;

6..患者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复印件下方写上:湛江霞山支行解放东分理处名称并亲自签名;

7.有购买商业险的患者请将上述材料全部再复印一份,一式两份。并说明商业保险购买情况(学校购买或自购商保)。

三、报销流程

【湖光校区学生】

1.按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

2.携报销材料到门诊部保险受理处(416室)核算报销金额;

3.携报销材料到门诊部主任室(403室)签字;

4.携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学校行政楼二楼201室)办理报销费用。

【海滨校区学生】

1.按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

2.携报销材料到海滨校区医务室交给值班医生转送门诊部保险受理处(湖光校区)办理核算报销金额和审批手续;

3.审批后的报销材料由海滨校区医务室转交学校财务处海滨校区财务室办理报销费用。。

四、医保核算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星期三,上午:08:10-11:40,下午:14:30-16:40

五、咨询电话

0759-2383773(黄老师)

 

附:《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核算表》